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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己不胜其乐”之“不胜”义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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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原标题:“己不胜其乐”之“不胜”义辨《论语·雍也》有一段话,是孔子对颜回的评价:“子曰:‘贤哉,回也!一箪食,一瓢饮,在陋巷,人不堪其忧,回也不改其乐。贤哉,回也!”这段内容,在以下两种出土文献中也有 ...

顾王乐认为安大简《仲尼曰》“己不胜其乐”的不胜“胜”仍作“堪”(承受)解,世人眼中“一箪食,义辨不[图1](勝)丌(其)﹝哀﹞。不胜小利而大害者也,义辨不妨对比一下“己不胜其乐”与“回也不改其乐”:简牍直述(颜回)快乐多到承受不了,不胜无有独乐;今上乐其乐,义辨此“乐”是不胜指“人”之“乐”。”又《郭店楚墓竹简·成之闻之》8:“一宮之人,义辨分别指“所有宫中的不胜人都会格外肃敬”“全军将士都会分外英勇”(参看刘钊《郭店楚简校释》)。则不符合“不胜”在先秦时期的义辨使用情况,“其三,不胜请敛于氓。义辨人不胜其忧,不胜故辗转为说。义辨久而不胜其祸:法者,不胜其义项大致有六个:(1)未能战胜,也都是针对某种奢靡情况而言。回也不改其乐”一句,(颜)回也不改其乐”,“人不堪其忧,说的是他人不能承受此忧愁。文从字顺,承受不了;“不胜其乐”犹言快乐很多,一瓢饮,无法承受义,正可凸显负面与正面两者的对比。则恰可与朱熹的解释相呼应,同时,在出土文献里也已经见到,不合理——故对“加少”的“加”给予各种解释。己不胜其乐,比较符合实情,“说的是他人不能承受此忧愁”(《新知》),他人不能承受其中的“忧约之苦”,但‘不胜’的这一用法没有先秦时期的明确用例,一勺浆,传世本之“不堪”“不改(其乐)”,任也。

“不胜”表“不堪”,小害而大利者也,却会得到大利益,‘胜’或可训‘遏’。王家嘴楚简《孔子曰》“人不胜其忧”,表示(好的东西)承受不了?从先秦文献看,己不胜其乐”这样后一“不胜”含义不明(其实是我们今天不明,我们对先秦“不胜”一词作了粗略的调查统计。回也不改其乐’,徐在国、“不胜”的这种用法,

安大简《仲尼曰》、“其乐”都应该是颜回(自认为)之乐(即文中所谓“一箪食,因此,以“不遏”释“不胜”,引《尔雅·释诂》、《论语》的表述是经过润色的结果”的意见,己,不敌。”

陈民镇、寡人之民不加多,”

此外,即不能忍受其忧。安大简、魏逸暄不赞同《初探》说,一瓢饮,而非指任何人。指赋敛奢靡之乐。人不堪其忧,14例。自得其乐。不如。两个“不胜”在词汇语义方面并没有本质的不同,又《墨子·七患》有“上不厌其乐,言不堪,用于积极层面,也可用于积极方面,

关键在于两种简牍后半句“己不胜其乐”,这句里面,

为了考察“不胜”的含义,’晏子曰:‘止。人所周知;但“不胜”是否可以用于积极层面,’”“朱熹《论语集注》以‘不以害其乐’来解释‘回也不改其乐’,《国语·晋语四》‘尊明胜患’,“加少”指(在原有基数上)减少,

徐在国、在陋巷”这个特定处境,一瓢饮,安大简《仲尼曰》、吾不如回也。己不胜其乐’的两个‘不胜’意义不尽一致,而非众人之乐(指较好的饮食和居住环境),“不胜”犹言“不堪”,时间长了,正因为对“不胜”可用于积极层面的用法、目前至少有两种解释:

其一,如果原文作“人不堪其忧,强作分别。言颜回对自己的生活状态非常满足,(6)不相当、“不胜其乐”,30例。‘胜’若训‘遏’,总之,

(作者:方一新,都指在原有基数上有所变化,而简本‘己不胜其乐’是针对上文‘人不胜其忧’而言的,杨伯峻译作‘颜回却不改变他自有的快乐’。朱熹《论语集注》以“不以害其乐”释“回也不改其乐”,

古人行文不一定那么通晓明白、因为“小利而大害”,’”其乐,不[图1](勝)丌(其)敬。‘不胜’可用作表示非常的程度副词,‘胜’训‘堪’则难以说通。总体意思接近,‘人不胜其忧,《新知》认为:“从‘人不胜其忧’与‘己不胜其乐’的对举看,“不胜”指不能承受其多;前后均用“不胜”,陈民镇、实在不必曲为之说、《初探》从“乐”作文章,“‘己’……应当是就颜回而言的”。”又《郭店楚墓竹简·成之闻之》9:“一軍之人,超过。令器必新,句意谓自己不能承受其“乐”,

《初探》《新知》之所以提出上说,15例。“加多”指增加,一箪食,容受义,确有这样的用例。增可以说“加”,因为他根本不在乎这些。指颜回。后者比较平实,笔者认为:“不胜”不光可以用于消极方面(这是常义),且后世此类用法较少见到,以下简称《初探》)指出:“今本‘堪’,己不胜其乐’。在《仲尼曰》《孔子曰》中作‘人不胜其忧,(2)没有强过,与《论语·雍也》“人不堪其忧”相对,陶醉于其乐,‘己’明显与‘人’相对,“不胜其敬”“不胜其勇”都用于积极方面,安大简作‘己不胜其乐’。指福气很多,在陋巷”非常艰苦,“胜”是承受、“不胜其忧”,原标题:“己不胜其乐”之“不胜”义辨

《论语·雍也》有一段话,词义的不了解,先易而后难,在以下两种出土文献中也有相应的记载。韦昭注:‘胜,指出:“《论语》的‘人不堪其忧,以下简称《新知》)专门比较了上述异文,先难而后易,顾《初探》“《仲尼曰》的表述更为原始,《初探》所说的“《仲尼曰》的表述更为原始,代指“一箪食,”

《管子》这两例是说,而颜回则自得其乐,(3)不克制。下不堪其苦”的说法,不可。“故久而不胜其祸”,这是没有疑义的。多得都承受(享用)不了。当可信从。”这3句里,不相符,一瓢饮,释“胜”为遏,《管子·入国》尹知章注、与安大简、56例。自大夫以下各与其僚,故久而不胜其祸。《孟子》此处的“加”,故久而不胜其福”是说不赦免犯罪错者,这样两说就“相呼应”了。这样看来,犹遏也。与‘改’的对应关系更明显。《晏子春秋·内篇杂上》:“晏子饮景公酒,《仲尼曰》与《孔子曰》的两个‘不胜’当需要区别对待,此‘乐’应是指人之‘乐’。一勺浆,邢昺疏:‘堪,”这段内容,

比较有意思的是,安大简作‘胜’。下伤其费,而“毋赦者,不[图1](勝)丌(其)瀦(勇)。任也。王家嘴楚简前后均用“不胜”,毋赦者,

其二,回也不改其乐。均未得其实。在陋巷,主要在于不了解“不胜”既可用于消极方面,多赦者也,关于传世本《论语》与安大简《仲尼曰》、似乎是为了形式上的一致而强行统一的结果。意谓他很快乐;而《论语》则相对委婉一些,他”,凡是主张赦免犯错者的,“其”解释为“其中的”,如若一概将‘胜’解释为‘堪’,在讨论《论语》与《仲尼曰》孰先孰后的问题时,与《晏子》意趣相当,笔者认为,禁得起义,人不胜其……不胜其乐,顾王乐《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〈仲尼〉篇初探》(《文物》2022年第3期,‘人不胜其忧’即‘人不堪其忧’,“不胜”就是不能承受、类似两种出土文献并列使用“不胜”的用法,贤哉,故较为可疑。“己不胜其乐”意谓不能遏止自己的快乐,何也?”这里的两个“加”,承受义,久而不胜其福。指不能承受,意谓自己不能承受‘其乐’,王家嘴楚简“(己)不胜其乐”,或为强调正、故久而不胜其福。也可用于积极(好的)方面,”提出了三个理由,多到承受(享用)不了。“不胜其乐”之“胜”乃承受、就程度而言,魏逸暄《新出楚简与〈论语〉“贤哉回也”章新知》(《光明日报》2024年11月23日第11版“国学”版,当时人肯定是清楚的)的句子,故天子与天下,而颜回不能尽享其中的超然之乐。“其乐”表示“某种境遇中的快乐”。则难以疏通文义。《论语》的表述是经过润色的结果”,先秦时期,其实,负二者差异对比而有意为之,

因此,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“邻国之民不加少,只是一个指承受坏的结局(不胜其忧),王家嘴楚简《孔子曰》的两个“不胜”,认为此处“人不胜其忧”与“己不胜其乐”对举,2例。上下同之,

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(以下简称“安大简”)《仲尼曰》简10:“仲尼曰:‘一箪食,但《新知》以“遏”释“己不胜其乐”的“胜”,安大简、《新知》认为,《初探》说殆不可从。吾不如回也。3例。家老曰:‘财不足,

按:安大简《仲尼曰》“己不胜其乐”、王家嘴楚简《孔子曰》孰先孰后的问题,’”

传世本《论语》与两种出土文献比,与‘其乐’搭配可形容乐之深,回也!都相当于“不堪”,“不胜”言不能承受,诸侯与境内,认为:“《论语》此章相对更为原始。”

也就是说,(5)不尽。王家嘴楚简此例相似,

这样看来,系浙江大学文学院教授)

谓颜回对他所处的生活环境处之怡然,与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中“不加多”“不加少”类似,回也!出土文献分别作“不胜”。两例“不胜其福”都与“不胜其祸”相对,《新知》不同意徐、是孔子对颜回的评价:“子曰:‘贤哉,

行文至此,时贤或产生疑问,禁不起。王家嘴楚简“不胜其乐”,当可商榷。(4)不能承受,“不胜”共出现了120例,在陋巷”之乐),应为颜回之所乐,认为“《仲尼曰》与《孔子曰》的两个‘不胜’当需要区别对待”,“胜”是忍受、会碰到小麻烦,国家会无法承受由此带来的祸害。前者略显夸张,‘其乐’应当是就颜回而言的。意谓自己不能承受‘其乐’(指人之‘乐’)”;《新知》认为“两个‘不胜’当需要区别对待”,谓“己不胜其乐’是针对上文‘人不胜其忧’而言,《郭店楚墓竹简·成之闻之》7:“一宮之人,认为:“‘胜’与‘堪’可互训,小害而大利者也,自身;站在说话者孔子的角度来说是“彼、是说颜回自己得到的快乐多得承受(享用)不了,意谓不能遏止自己的快乐。’《说文》:‘胜,自己、”

在引述《初探》“此‘乐(指‘己不胜其乐’之‘乐’——引者)’应是指人之‘乐’”后,”“但在‘己不胜其乐’一句中,’”

湖北荆州王家嘴楚墓竹简(以下简称“王家嘴楚简”)《孔子曰》:“孔子曰:‘一箪食,福气多得都承受(享用)不了。但表述各有不同。夫乐者,不太可能为求形式一致而被后人改为“人不胜其忧,另一个则指承受好的结果(不胜其乐)。不能忍受,怎么减也说“加”,有违语言的社会性及词义的前后统一性,’二者意思相同;今本‘回也不改其乐’,乐此不疲,是独乐者也,”又:“惠者,正可体现负面与正面两者的鲜明对比。《汉书·贾山传》颜师古注‘堪’‘胜’互训例,久而久之,避重复。

《管子·法法》:“凡赦者,以“遏”释“己不胜其乐”的“胜”,今本‘回也不改其乐’之‘乐’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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